香港僱員補償保險(勞工保險):法規、實務與國際比較
- EverBright Actuarial
- 9月6日
- 讀畢需時 10 分鐘
已更新:10月10日
僱員補償保險 (Employees' Compensation Insurance, ECI),又稱為勞工保險,是香港所有雇主都必須購買的強制性保險,受到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282章) 的規範。僱員補償保險是香港勞工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,旨在確保因工受傷的工人獲得賠償,而不會對雇主造成過重的財務負擔。
雇主必須購買不低於最低保額 (minimum coverage limits):港幣1億元或2億元的保險,具體金額取決於員工的數量。不遵守規定可能會導致嚴厲的處罰,包括最高10萬港元的罰款和監禁。
本報告側重介紹香港僱員補償保險市場、保費、理賠及與其它國家同類產品的比較;如果需要更詳細了解僱員補償保險基礎特性與保障細節,可以參考:僱員補償保險(勞工保險):定義、保障範圍、給付、費用、理賠 - 全面問答指南

僱員補償保險(勞工保險)簡介
僱員補償保險是香港勞工保護框架的關鍵組成部分,確保因工受傷的工人獲得補償,同時不對僱主造成過重財務負擔。保障內容 (provides financial protection)涵蓋:
工作相關的傷亡 (work-related injuries, occupational diseases, or death): 為因工作相關的意外受傷、患上職業病或不幸身故的僱員提供經濟保障。
法定福利 (statutory benefits): 涵蓋法定的福利,例如:
醫療費用 (medical expenses): 支付僱員因工受傷所需的醫療費用。
工資損失 (wage loss): 補償僱員因工受傷無法工作期間的工資損失。
永久性傷殘 (permanent disability): 支付僱員因工受傷導致永久性傷殘的補償金。
死亡撫恤金 (death benefits): 支付因工身故僱員的家屬死亡撫恤金。

法律框架
主要法規: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282章)
強制性投保 (mandates that employers insure): 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282章) 是規管僱員補償保險 (ECI) 的主要法例,它規定雇主必須為僱員因工受傷而產生的法律責任購買保險。
第40條 (Section 40): 該條例第40條規定,所有雇主都必須從獲授權的保險公司購買保險,且最低保額為:
僱員人數200人或以下 (200 or fewer employees): 每宗事故港幣1億元。
僱員人數超過200人 (more than 200): 每宗事故港幣2億元。
主要承建商的責任 (Principal contractors in construction): 在建築行業,主要承建商必須確保保險範圍擴及分包商的員工,通常要求至少港幣2億元的保額。
「因意外而受傷」的定義 (definition of "injury by accident"):
廣泛定義 (defined broadly): 該條例對「因意外而受傷」的定義非常廣泛,包括在僱用期間遭受的任何個人傷害,即使並非直接由雇主的疏忽造成。
說明: 即使僱員不是因為雇主的疏忽而受傷,只要是在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,都可能符合「因意外而受傷」的定義。
職業病 (Occupational diseases):
條例附表 (specified in schedules): 該條例的附表列明了各種職業病,例如矽肺病或噪音引起的聽力損失。
符合資格的條件 (compensation available): 如果僱員因工作場所的接觸而患上這些職業病,就可以獲得補償。在礦場工作的僱員,因為長期吸入粉塵而患上矽肺病,可以獲得補償。即: 因為工作造成的職業病,勞保有賠。
在家工作 (work-from-home scenarios):
涵蓋範圍擴大 (extended coverage): 最近的法律詮釋已將保障範圍擴大到在家工作的情境,只要傷害發生在工作時間內,且與工作職責相關,就可能符合理賠資格。
確認保單細節 (confirm policy specifics): 雇主應與保險公司確認保單的具體條款,以確保在家工作情境下的保障範圍。
比如: 僱員在家工作時,因為長時間使用電腦而患上腕隧道症候群,如果能證明是在工作時間內發生的,且與工作職責相關,就可能獲得補償。

保障與福利
僱員補償保險 (ECI) 提供全面的保障,可以報銷雇主向受傷僱員支付的款項。 主要福利包括:
福利類型 (Benefit Type) | 描述 (Description) | 最高限額 (截至 2025 年) (Maximum Limits (as of 2025)) |
醫療費用 (Medical Expenses) | 涵蓋住院、門診和相關治療的費用,包括中醫治療。 | 住院或門診每日港幣 300 元;如果同日既有住院又有門診,則為港幣 370 元。 |
疾病津貼 (Sickness Allowance) | 補償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工資損失,通常為僱員平均每日收入的 4/5。 | 最長可支付 24 個月,但須經醫生證明。 |
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(Permanent Incapacity) | 一次性支付部分或全部永久性傷殘的賠償金,根據年齡、收入和喪失工作能力的程度計算。 | 視情況而定;對於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情況,40 歲以下僱員的賠償金最高可達 96 個月的收入。 |
死亡撫恤金 (Death Benefits) | 向家屬支付的補償金,加上喪葬和醫療費用。 | 一次性支付最高 84 個月的收入,加上最高港幣 35,000 元的喪葬費用。 |
職業病 (Occupational Diseases) | 與工傷福利類似,適用於在特定職業中感染的列明疾病。 | 與工傷補償水平一致。 |
香港僱員補償保險提供全面的保障,涵蓋醫療費用、疾病津貼、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賠償金、死亡撫恤金和職業病福利。 保單還涵蓋普通法損害賠償,在雇主存在疏忽的情況下,賠償金額可能會超過法定限額。 保障範圍擴及所有僱員,但不包括自殘或非工作活動造成的傷害。

僱主義務
作為雇主,您在香港僱員補償保險 (ECI) 下有以下義務:
購買和維持有效的ECI保單 (Obtain and maintain valid ECI policies):
在聘用任何員工之前 (before employing any staff): 在聘用任何員工之前,雇主必須購買並維持有效的ECI保單。
隨時更新資訊 (updating insurers): 雇主需要隨時向保險公司更新員工數量、工作職責或工作地點的變更。
展示保險詳情 (Display notices of insurance details):
雙語通知 (in English and Chinese): 雇主必須在工作場所展示以英文和中文書寫的保險詳情通知。
向勞工處報告工傷事故 (Report injuries to the Labour Department):
報告時限 (within 14 days): 雇主必須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向勞工處報告工傷事故 (如為致命事故,則須在7天內報告)。 報告時必須使用指定的表格。
保存記錄 (Keep records):
支付記錄、醫療證明和報銷申請 (records of payments, medical certificates, and claims): 雇主需要保存支付記錄、醫療證明和報銷申請等相關文件。
不得從員工工資中扣除保費 (Not deduct insurance premiums from employee wages):
違法行為 (punishable): 從員工工資中扣除保險費是違法的,可處以最高港幣1萬元的罰款和6個月的監禁。
集團公司 (groups of companies):
單一保單 (single policy): 如果所有實體都包含在內,一個保額涵蓋至少港幣2億元的單一保單可能就足夠了。
作為雇主,您在香港僱員補償保險下有許多重要的義務,包括購買和維持有效的ECI保單、展示保險詳情通知、向勞工處報告工傷事故、保存記錄,以及不得從員工工資中扣除保費。

僱員補償保險(勞工保險)的保費與索賠
保費根據行業風險、薪資規模、索賠歷史和安全措施計算,在高風險行業如建築業通常為薪資的0.5%至超過5%。保費計算 (Premiums are calculated):
影響因素 (factors): 保費的計算基於多個因素,包括:
行業風險 (industry risk): 不同行業的風險程度不同,例如建築業的風險較高,保費也較貴。
薪資規模 (payroll size): 公司的薪資總額越高,保費也越高。
理賠記錄 (claims history): 如果公司過去的理賠記錄不良,保費也會較貴。
安全措施 (safety measures): 如果公司有實施安全措施,保費可能會獲得折扣。
保費範圍 (range): 保費通常在薪資總額的0.5%到5%以上,高風險行業(如建築業)的費率較高。

市場趨勢 (Trends):
保費上漲 (premiums rising): 近年來,由於理賠頻率和嚴重程度的增加,保費上漲了20-30%。
保險公司退出市場 (insurers exiting): 一些保險公司因為承保風險過高而退出了市場。
剩餘風險計劃 (Residual Scheme): 高風險雇主可以透過僱員補償保險剩餘風險計劃 (ECIRS) 獲得承保,但保費較高。
成本控制策略 (Strategies to curb costs):
安全培訓 (safety training): 實施安全培訓可以降低工傷事故的發生率,從而降低保費。
早期報告 (early reporting): 及早報告工傷事故可以減少成本(最高可降低35%)。
積極的理賠管理 (proactive claims management): 積極的理賠管理可以有效控制理賠成本。
與保險公司議價 (negotiating with insurers): 雇主可以與保險公司協商自負額或更好的條款。

索賠流程
理賠流程 (Claims Process):
發生工傷 (Upon an injury):
通知 (notify): 雇主必須立即通知勞工處和保險公司。
提交表格 (Submits): 提交表格2 (或職業病提交表格2B),並附上醫療證明和身份證副本等證明文件。
支付初期賠償 (Pays): 支付初步賠償(例如疾病津貼),並向保險公司尋求報銷。
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(permanent incapacity): 對於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情況,需要提交評估表格5和7。
法律訴訟 (Legal proceedings): 如果需要進行法律訴訟,必須向保險公司報告。
及早介入 (Early intervention): 及早介入和重返工作崗位計劃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和儲備金。
簡單來說: 員工發生工傷,雇主要馬上通知勞工處和保險公司,填寫表格、支付賠償,並盡力協助員工重返工作崗位,這樣才能控制成本。
處罰與違規
未能投保將導致最高10萬港幣罰款、最長兩年監禁,以及對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的附加費。勞工處進行檢查以確保合規,法院可能在爭議中施加額外責任。

僱員補償保險(勞工保險)國際比較
為了更全面地了解香港的僱員補償保險制度,本節將其主要特點、福利、產品和保費與新加坡、英國、澳洲和美國的類似制度進行比較。
香港制度的特點 (Hong Kong's system): 香港的僱員補償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:
無過失責任 (no-fault): 無論雇主是否存在過失,只要僱員因工受傷,就可以獲得賠償。
強制性 (mandatory): 所有雇主都必須購買僱員補償保險。
透過私人保險公司管理 (administered through private insurers): 僱員補償保險由私人保險公司管理。
保費因風險而異 (premiums varying widely by risk): 保費根據行業風險的不同而有很大差異。
各國/地區的比較 (Comparison Table):
國家/地區 (Country) | 主要特點 (Key Features) | 保障/福利 (Coverage/Benefits) | 產品 (Products) | 平均保費 (佔薪資總額的百分比,約2025年) (Average Premiums (as % of payroll, approx. 2025)) |
香港 (Hong Kong) | 無過失責任,所有雇主都必須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購買;涵蓋所有僱員,包括兼職/家庭傭工;如與工作相關,則擴展至在家工作情境。 | 醫療費用(每日最高港幣300元),疾病津貼(4/5工資,最長24個月),永久喪失工作能力(一次性支付,最高96個月的收入),死亡撫恤金(最高84個月的收入 + 港幣35,000元喪葬費),職業病。 | 私人保險保單;每宗事故的最低保額為港幣1億至2億元;高風險行業有剩餘風險計劃。 | 0.5%-5%(建築業較高);近年來由於理賠增加而上漲了20-30%。 |
新加坡 (Singapore) | 根據《工傷賠償法》(WICA) 實行無過失責任;體力勞動者和月收入不超過2,600新元的非體力勞動者必須購買;建議其他人購買,但非強制性。 | 醫療費用(最高45,000新元),醫療休假工資(首14天100%,之後2/3),永久喪失工作能力(一次性支付,最高262,000新元),死亡(最高225,000新元),職業病。 | 私人保險;通常與外籍勞工醫療保險捆綁銷售(最低保障60,000新元);側重於一次性支付,而非持續支付。 | 0.1%-2%(因風險而異;由於福利設有上限,因此與香港類似行業相比,保費較低)。 |
英國 (United Kingdom) | 根據1969年《雇主責任(強制保險)法》實行基於過失責任的制度;大多數雇主必須購買;並非唯一的補救措施(僱員可以提出訴訟)。 | 涵蓋因工受傷/患病而產生的法律責任;福利包括醫療、工資損失、傷殘(透過保險索賠或法定疾病津貼,最高每週109.40英鎊,為期28週)、死亡;可選擇康復治療。 | 私人保險;最低保障500萬英鎊;通常與公眾責任險捆綁銷售;雇主/僱員/政府繳納社會保險費。 | 0.1%-0.5%(或每個低風險員工每年50-200英鎊;由於整合了社會保障,因此成本較低)。 |
澳洲 (Australia) | 根據各州/領地法例(例如新南威爾斯州的《工人賠償法1987》)實行無過失責任,所有雇主都必須購買。 | 醫療(在某些州沒有上限)、工資替代(最初最高100%,然後逐漸減少)、永久性損傷(一次性支付)、死亡(一次性支付 + 家屬養老金)、康復治療。 | 私人保險公司和州政府計劃混合 (例如 WorkCover);大型公司可自行投保;行業特定費率。 | 1.7%-1.85%(因州而異;例如西澳為1.732%,南澳為1.85%;在新南威爾斯州等一些州,保費正在上漲,漲幅為 8%)。 |
美國 (United States) | 在大多數州實行無過失責任;49個州實行強制性規定(因州法律而異);針對特定工人有聯邦疊加層。 | 醫療(通常沒有上限)、工資替代(通常為2/3,最高達到州政府規定的最高限額)、永久性傷殘(一次性支付/定期支付)、死亡(喪葬費 + 家屬福利)、康復治療。 | 私人保險、州政府基金或自行投保;在一些州實行壟斷;採用經驗費率。 | 全國平均水平為1.03%(因州/行業而異;例如每100美元的薪資為0.35-1.83美元;小型企業約每月45美元)。 |
總體而言,與其他國家/地區相比,香港高風險行業的保費較高,但其無過失責任制度和廣泛的保障範圍與新加坡和澳洲非常相似。 英國強調基於過失責任的索賠,由於整合了社會福利,因此保費較低,而美國則提供更大的靈活性,但各州之間存在差異。
近期發展與趨勢
市場現況 (as of mid-2025):
保費持續上漲 (premiums continue to rise): 由於理賠案件增加,保費持續上漲,特別是在受到疫情後工作模式影響的行業。
在家工作受傷的保障 (work-from-home injuries are generally covered): 如果在家工作造成的傷害與工作職責相關,通常會獲得保障,但保單應明確涵蓋遠端工作風險。
法例沒有重大修訂 (no significant amendments to the Ordinance): 據報告,2025年《僱員補償條例》沒有進行重大修訂。
建議補充團體醫療保險 (supplement ECI with group medical insurance): 若法定醫療限額可能無法涵蓋高成本的治療,建議雇主補充團體醫療保險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。
建議
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和安全培訓以降低保費。
每年審查保單,確保遠程或海外工作的充足保障。
聘請經紀人獲取競爭性報價,若標準保險不可用,考慮ECIRS。
教育員工報告程序以促進順利索賠。
結論
僱員補償保險對保障香港勞工和確保僱主遵守法律標準至關重要。通過優先考慮安全和積極管理,企業可降低風險和成本,同時履行義務。如需最新詳情,請諮詢勞工處或認可保險公司。
永明精算諮詢與經紀服務(EverBright Actuarial Consulting and Broker Services)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,提供定制解決方案,包括風險評估、保費優化和索賠管理策略,確保符合《僱員補償條例》同時降低成本。我們幫助企業獲得競爭性保單,並應對遠程工作保障等新興風險。聯繫永明,最優惠您的僱員補償保險。



留言